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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乡市彻底治理中小学乱收费

1998-10-21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唐湘岳 通讯员 陈冠军 谭运良 我有话说

本报讯10月10日,湖南省湘乡市委、市政府作出决定:对12名工作失职、在清退中小学乱收费工作中动作迟缓的责任人分别给予撤职、记过、通报批评等处分。并限令他们在5天内将所有乱收费款额全部退还给学生家长。

今年秋季开学以来,湘乡市学校乱收费现象抬头。部分学校违背物价、教育、财政部门的联合文件规定,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,群众意见很大。该市有关部门对全市22个学区和582所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5次大检查。发现有6个学区在不具备寄宿条件的情况下,向学生收取了住宿费;有两个学区向初一新生收取了饭盒费;有3所学校小学生收取了课桌押金和暑假补课费;还有的学校不管学生是否愿意入保险,在开学时把保险费也纳入收费项目。

在开展收费情况检查的同时,湘乡市出台了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的整套规定,重申了严禁在“三局”文件规定之外增加收费项目,扩大收费范围,提高收费标准,搭车收费;制定了对违规收费的处理办法。并明令各学区、学校必须把搭车收取的保险费,没有实际受益而由学生交纳的自行车存放费、蒸饭费、寄宿费等迅速清退给学生。该市组织全市中小学负责人和学区成员集中整训,开展“振兴教育,我的责任”和“教师回报社会”活动。清退了超编的代课教师,减轻了各学校的经济压力。同时,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了所有乱收费额在10月15日前清退到位的承诺。虞塘镇学区在10月8日前就把乱收费额98338元全部退给了学生家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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